并兼
- 拼音
- bìng jiān
- 注音
- ㄅㄧㄥˋ ㄐㄧㄢ
- 繁体
- 併兼
并兼的意思
词语解释
并兼
引证解释
引《墨子·非攻下》:“今天下之诸侯,将犹多皆免功伐并兼,则是有誉义之名,而不察其实也。”
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毛羽未成,不可以高蜚;文理未明,不可以并兼。”
南朝•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政事》:“江左 造创,豪族并兼。”
清•吴伟业 《茸城行》:“非为仇家告并兼,即称盗贼通囊槖。”
兼并;吞并。 明•张敬修 《太师张文忠公行实》:“贫民不至独困,豪民不能併兼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二二回:“公子申 果堪主社稷,即当扶立为君,以脩邻好,不然,便可併兼其地。”
清•林则徐 《清釐福州小西湖界址告示》:“岂忍纵豪右之併兼,而致良农之坐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