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52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24頁,第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69頁,第28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下革切,音覈 —— 果中核也。《爾雅・釋木》:桃李𨢄核。《禮・曲禮》:賜果于君前,其有核者懷其核。又,〈玉藻〉:食棗桃李,弗致于核。
义又,籩實曰核,豆實曰殽。《詩・小雅》:殽核維旅:〔申傳〕非穀實而食之曰殽核。
义又,通覈。《周禮・地官・大司徒》:三曰丘陵,其植物宜覈物。【註】覈,李梅之屬。
义又,剋核。《莊子・人閒世》:剋核太甚,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。
义又,綜核。《前漢・宣帝紀》:綜核名實。
义又,肴覈,與殽核同。班固〈典引〉:斟酌道德之淵源,肴覈仁義之林藪。
音又,《正韻》:胡德切,音劾 —— 義同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胡骨切,䰟入聲 —— 果核也。
音又,《說文》:古哀切;《集韻》:柯開切,𡘋音陔。《說文》:蠻夷以木皮爲篋,狀如籢尊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居諧切,音皆 —— 義同。
义又,根核也。
音又,口漑切,音慨 —— 檐也。
音又,戸代切,音㤥 —— 義同。
卷目: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愛日堂藏本: 第295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51頁,第13字
《詩・小雅》殽核維旅,《申傳》非穀實而食之曰殽核。
謹按鄭箋非穀而食之曰殽,無核字。今改傳核,加籩也。箋桃梅之屬。
注解
〔核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核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hé、hú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亥。
〔核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木,亥声。本义是果核。
〔核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hé] ⑴ 果实中坚硬并包含果仁的部分⑵ 像核的东西⑶ 指原子核、核能、核武器等⑷ 仔细地对照、考察⑸ 翔实正确㈡ [hú] ⑴ 义同“核( hé )”,用于某些口语词,如“杏核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