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55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25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71頁,第8字
义同「案」。
义又,宋曾鞏《耳目志》:孟光舉桉齊眉。俗直謂几案耳。呂少衞云:桉乃古椀字,故舉與眉齊。張衡〈四愁〉詩何以報之靑玉案,謂靑玉椀也。據此則〈考工記〉案十有二寸,亦作此解爲當。
注解
〔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桉〕字拼音是ā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安。
〔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ān] ⑴ 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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