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

治

复制

zhìㄓˋ

正文・巳集上 水部 共9画

正文・巳集上

水部

9画

水

U+6CBB

治

4

5

乿

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上 部首:水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467頁,第8字

同文書局本: 第614頁,第7字

標點整理本: 第561頁,第11字

音《唐韻》:直之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澄之切;《正韻》:陳知切,𡘋音持 —— 水名。《說文》:水,出東萊曲城陽丘山,南入海。

义又,水,出泰山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,治水所出,南至下邳入泗。

音又,《集韻》:湯來切,音胎 —— 水名,水出鴈門郡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鴈門郡隂館累頭山,治水所出,東至泉州入海。

义又,理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》:大宰以九職任萬民。七曰嬪婦,化治絲枲。

音又,盈之切,音怡 —— 義同。
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直利切;《正韻》:直意切,𡘋音穉 —— 亦理也。《荀子・修身篇》:少而理曰治。

义又,𥳑習也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宗伯》:治其大體。

义又,校也。《戰國策》:皆無敢與趙治。

义又,有所求乞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旅師》:凡新甿之治,皆聽之。

义又,監督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鄕師》:用役則帥其民而至,遂治之。

义又,聽獄之成辭亦曰治。《周禮・秋官・方士》: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。【註】所上治,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。

义又,才多亦曰治。《左傳・莊九年》:鮑叔曰:管夷吾治于高傒,使相可也。【註】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。

义又,道家靜室曰治。《六朝詩話》:送謝靈運於杜治,猶今之宮觀也。

义又,所都之處曰治。《前漢・田儋傳》:更王膠東,治卽墨。【註】治,謂都之也。

义又,州郡所駐曰治,如蜀刺史曰治成都,揚刺史曰治會稽。

音毛氏《韻增》㊟〔毛氏《韻增》應為《增韻》倒置〕:治字本平聲,脩治字借爲去聲,《經典釋文》治字平聲皆無音,假借治道、平治字,𡘋直吏切。

卷目:考證・巳集上 部首:水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358頁,第4字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4頁,第28字

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宗伯》治其大體。

謹照原文體改大禮。

注解

〔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
〔治〕字拼音是zh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台。

〔治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水,台声。①( chí )。本义是水名。②引申义:治水;整治;修治。

〔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ì] ⑴ 管理,处理⑵ 整理⑶ 惩办⑷ 医疗⑸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⑹ 从事研究⑺ 安定⑻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⑼ 姓。

治字康熙字典的释义由汉语字典网整理而成,释义内容是基于开放的康熙字典资源。

五行相同的字

更多
  • xǐ 禧
  • huàn 幻
  • chéng,dèng 澄
  • wǔ 武
  • wén 文
  • fāng 方
  • háo 豪
  • miǎn 冕
  • hǎi 海
  • péng,bāng 彭
  • fú 福
  • pèi 沛
  • píng 平
  • bó 博
  • bīn 斌
  • gū 沽
  • huì 惠
  • lín 霖
  • mò 墨
  • fǎ 法
  • xī 熙
  • xīn 忻
  • yáng 洋
  • péng 朋
  • huáng 皇
  • méng 朦
  • míng 明
  • huì 慧
  • héng 恒
  • hán 涵
  • hé 河
  • fěi,fēi 斐
  • ní 霓
  • màn 曼
  • bǎi 百
  • luò 洛

笔画相同的字

更多
  • kē 科 木
  • sī,sāi 思 金
  • liǔ 柳 木
  • bō 波 水
  • yù 昱 火
  • yì 奕 木
  • jùn 俊 火
  • qiū 秋 金
  • guī 皈 木
  • bǐng 炳 火
  • yù 育 土
  • zhì 致 火
  • xuān 宣 金
  • mín,wén 玟 水
  • xiāng 香 水
  • yǔ 禹 土
  • qiào,xiào 俏 木
  • zhǒng,zhòng,chóng 种 火
  • shī 施 金
  • yí 怡 土
  • jù 炬 火
  • jiǒng 炯 火
  • yìng 映 火
  • líng 昤 火
  • zhāo 昭 火
  • yuán 爰 土
  • xiè 祄 金
  • zhǐ 祉 火
  • yuè 玥 土
  • lín,jiān,qián,yín 玪 火
  • qiān 芊 木
  • hóng 泓 水
  • biǎn,piān 扁 水
  • guǐ 癸 木
  • huáng 皇 水
  • miǎn 勉 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