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éshāwùlùn

格杀勿论

拼音:gé shā wù lùn

注音:ㄍㄜˊ ㄕㄚ ㄨˋ ㄌㄨㄣˋ

繁体:格殺勿論

感情中性成语

近义词:格杀无论

格杀勿论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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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
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
出处:清・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
用法:复杂式;作谓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
例子:如有白拒捕等事,格杀勿论。(《负曝闲谈》第三回)

格杀勿论的详细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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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释义】

击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论罪。#语本《周礼・秋官・朝士》汉・郑众・注。

【典源】

#《周礼・秋官・朝士》汉・郑众・注[1]

谓盗贼群辈[2],共攻盗乡邑及家人者,杀之无罪。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、上人车船、牵引人欲犯法者,其时[3]之,无罪。

注解

[1]典故或见于《史记・卷五一・荆燕世家》。

[2]若军:聚众成军。

[3]格杀:击杀。“格”与“挌”通,击。

参考

《史记・卷五一・荆燕世家》

至孙定国,与父康王姬奸,生子男一人。夺弟妻为姬。与子女三人奸。定国有所欲诛杀臣肥如令郢人,郢人等告定国,定国使谒者以他法劾捕格杀郢人以灭口。至元朔元年,郢人昆弟复上书具言定国阴事,以此发觉。诏下公卿,皆议曰:“定国禽兽行,乱人伦,逆天,当诛。”上许之。定国自杀,国除为郡。

【典故】

《周礼》一书相传为周公所撰,记载了周代的官制。在该书《秋官・朝士》中提到“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,杀之无罪”,汉代郑众解释这句话的意思说:“如果有盗贼聚众成军,来攻打抢劫别人的村舍,杀害别人的家人,这些匪徒假如因此被杀,杀人者无罪。这就好像现行法律,无故侵入他人屋里、强行登上他人之车、强迫他人犯法,如果因此被人格杀,杀人者无罪。”这就是“格杀无论”的典源,这句成语就是用来指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罪论。

【书证】

  • 01.清・夏燮《中西纪事》卷一三:“又声言:夷人入其界者,登时格杀勿论。”
  • 02.清・林则徐〈恭报抵粤日期折〉:“分派兵哨各船,在伶仃洋一带,按月轮流堵截,无论内地何项船只驶近夷船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  • 03.《清史稿・卷二五・宣统本纪》:“傥有匪徒从中煽惑,意在作乱者,照惩治乱党例,格杀勿论。”

【用法】

语义击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论罪。

类别用在“杀之无罪”的表述上。

例句

①当局已下令,对暴动份子格杀勿论。

②统帅已下达阵前逃亡者、格杀勿论的命令。

③对不肯解除武装的战俘,我军将领已决定格杀勿论。

④演习视同战争,凡怠慢而严重贻误军情者,一律格杀勿论。

格杀勿论的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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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kill on the spot with no other admittance(be shot down)
  2. 切り捨(す)て御免(ごめん)
  3. tuer indistinctement tous ceux qui résistent

格杀勿论字义分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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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

读音(wù), 勹部,共4画

1、勿 [ wù ]

◎副词,不,不要。如:请~动手。~谓言之不预(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)。

杀

读音(shā), 木部,共6画

1、杀 [ shā ]

①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。如:~生。~敌。~鸡取卵。~一儆百。

②战斗,搏斗。如:~出重围。

③消减。如:~风景。

④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。如:肥皂水~了眼睛。

⑤收束。如:~价。~尾。

⑥勒紧,扣紧。如:~车。

⑦用在动词后,表示程度深。如:笑~人。恨~。

格

读音(gé), 木部,共10画

1、格 [ gé ]

①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。如:~子纸。方~儿布。

②法式,标准。如:~局。~律。~式。~言。合~。资~。

③表现出来的品质。如:~调。风~。人~。国~。性~。

④阻碍,隔阂。如:~~不入。

⑤击,打。如:~斗。~杀。

⑥推究。如:~致。

⑦树的长枝。

⑧至,来。如:~于上下。

⑨感通。如:~于皇天。

⑩变革,纠正。如:~非。

⑪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。

论

读音(lùnlún), 讠部,共6画

1、论 [ lùn ]

①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。如:~断。~点。~辩。~据。~者。议~。讨~。辩~。

②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论和言论。如:理~。舆~。专~。社~。

③学说,有系统的主张。如:系统~。

④看待。如:一概而~。

⑤衡量,评定。如:~罪。~功行赏。

⑥按照。如:~件。~资排辈。

⑦姓。

2、论 [ lún ]

①古同“伦”,条理。

②〔~语〕中国古书名,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。

③古同“抡”,挑选。

格杀勿论成语组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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